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鹤政办〔2014〕29号文件的决定 | ||
索 引 号 | F1000-0201-2021-3712924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21〕6号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00:00:00 | 成文日期 | 2021-03-04 00:00:00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的通知》(鹤政办〔2014〕29号)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废止。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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