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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证由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负责受理,
3337622。
新上岗从业人员经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有关公共卫生服务,并定期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生产和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上报从业人员体检名单,由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安排健康检查。新上岗从业人员体检时需交一寸正面脱帽照片
2张;流入人口在办理健康证时,需提交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查验证明;本城区从业人员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不予办理的情形: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还未治愈者;代检、漏检、假检,一经查实者。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不予办理的情形: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还未治愈者;代检、漏检、假检,一经查实者。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新上岗从业人员经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有关公共卫生服务,并定期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生产和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向卫生监督机构上报从业人员体检名单,由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安排健康检查。新上岗从业人员体检时需交一寸正面脱帽照片
2张;流入人口在办理健康证时,需提交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状况查验证明;本城区从业人员须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不予办理的情形: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还未治愈者;代检、漏检、假检,一经查实者。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不予办理的情形: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还未治愈者;代检、漏检、假检,一经查实者。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健康证》管理: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者,由体检机构于一周内发放《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合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故意毁损,过期、无印章者视为无效证件;遗失者应向原发证机关声明并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