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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情况
建设规模: 5545 平方米
建设地点:鹤壁市妇幼保健院新区门诊楼
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螺杆式(高效)水源热泵中央空调设备;
二标段:电梯等设备 2 部;
三标段:消防喷淋及报警设备;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施工单位;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中央空调、电梯生产经营能力或经销代理权限、生产经营业绩及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具有中央空调、电梯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消防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报名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 、电梯、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及经销代理证书;
3 、电梯、中央空调安装资质及电梯安装操作证( 3 个以上);
4 、公司简介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如以往的供销合同);
5 、其他与所投项目 相关的资质证书。
6 、以上证件为原件(另带两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时间: 2008年 4月 22日 — 2008 年4 月25 日
报名时间: 2008年 4月 2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招标单位:鹤壁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新闻出版楼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 刘彦
3360993
邮 编:458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