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检查验收组来到我市,对我市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杨京伟,副市长徐合民出席了汇报会。 为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民族工作,我市于3月初至6月底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共分宣传教育、整改建制、帮助发展三个阶段。 徐合民向验收组汇报了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情况。我市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呈现“人口少、成份多、居住散”的特点。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委、政府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开展教育活动的方法:在全市民族工作系统和清真企业中加强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教育和民族理论、知识培训,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报纸上开辟了专栏,宣传民族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把活动的开展同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驻村帮扶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工作水平。 检查验收组认为,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及时成立了组织,加强了领导,基本达到了省委、省政府开展此项活动的要求,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杨京伟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把活动精神长期深入地贯彻下去,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民族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