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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及科技三项费用审批规则
添加时间:07-09-27 11:20:51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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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市科技局计划科     电话: 3328338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三、审批范围

  鹤壁市科技发展计划包括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

  四、申报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五、项目申报程序

   1、市科技局制定和发布项目指南;

   2、主管部门组织其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也可直接申报);

   3、申请项目单位须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同时录制软盘。申报材料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科技局窗口;

   4、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主管局长同意后,提出建议项目;

   5、发展计划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编制年度计划草案;

   6、局办公会集体审定;

   7、下达鹤壁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

   8、会同财政局联合下达科技三项费用。

  六、办理时限:即时接收,审批办结则视上级审批时限而定。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审批工作实行 三公开 :一是申报资格公开;二是审批程序公开;三是审批结果公开。 两监督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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