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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市科技局计划科
电话:
3328338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三、审批范围
鹤壁市科技发展计划包括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
四、申报材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五、项目申报程序
1、市科技局制定和发布项目指南;
2、主管部门组织其所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也可直接申报);
3、申请项目单位须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同时录制软盘。申报材料经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科技局窗口;
4、业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主管局长同意后,提出建议项目;
5、发展计划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编制年度计划草案;
6、局办公会集体审定;
7、下达鹤壁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
8、会同财政局联合下达科技三项费用。
六、办理时限:即时接收,审批办结则视上级审批时限而定。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审批工作实行
“三公开
”:一是申报资格公开;二是审批程序公开;三是审批结果公开。
“两监督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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