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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办单位
受鹤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市科技局责成办公室承办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电话:
3328139
二、评审依据
经市人事部门初审确定的人员,按照工程系列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三、评审范围
全市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委会组成
从鹤壁市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5名相关专业的候选人,报市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后组成评委会。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至二名,由科技局的主要领导或较高水平的专家担任。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评委会成员每年都要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在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上报的评委会候选人员名单严格保密,对外不得泄露。召开评审会议之前,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产生出席评审会的评委会委员,组成人数不少于十三人。
五、评审程序
1、由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报名推荐,经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同意后
,报工程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2、在时间、地点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纪检人员全程监督召开评审会议。评委会在听取专业(学科)组评审意见的基础上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评委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有效。
3、评委会对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意见,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下发确认文件。
六、评审收费
评审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豫价费字
[1997]180号)执行。
七、公开与监督
职称评审工作实行
“四公开
”:一是申报资格公开;二是评审程序公开;三是评审费用公开;四是评审结果公开。
“两监督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过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