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政办〔
2008
〕
29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切实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三类。
4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本行政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
.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2
.规范性文件;
3
.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4
.……
5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
.××××网站(网址为: ,下同);
2
.××××公报;
3
.本行政机关新闻发布会;
4
.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5
.××××图书馆、××××档案馆的公共查阅室;
6
.本行政机关在××××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窗口设置的资料索取点(栏板、电子屏幕等)。
(三)公开时限
本行政机关及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网站上填写《×××(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1
),通过网上发送至本行政机关。
2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提出。申请人到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领取或在××××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交本行政机关。
3
.当面提出。申请人到本行政机关领取或在××××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直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二)申请的处理
1
.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处理。经审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依法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根据下列情况当场予以答复:
(
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2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
3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4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及联系方式;
(
5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3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三)收费标准
1
.检索费。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
.复制费。黑白复印费(含纸张)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元、
A3
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含纸张)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元、
A3
纸每页
元。黑白打印费(含纸张)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元、
A3
纸每页
元,彩色打印费(含纸张)的收费标准为
A4
纸每页
元、
A3
纸每页
元。光盘每张
元。
3
.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提出。
五、监督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附件
1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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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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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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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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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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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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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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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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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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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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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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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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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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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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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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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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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传真
|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
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当场阅读、抄录
|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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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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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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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
一、编制原则
(一)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要做到全面、系统,既要覆盖属于公开范围的全部信息,又要保证目录编制的分类清晰、体系完整。
(二)标准化。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编码,对同类信息采用相同术语,避免由于标准不同给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库和提供统一的信息查询带来困难。
(三)数字化。利用政府网站建立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对于主动公开内容,实现网上即时查询;对于申请公开内容,通过网站实现依申请公开。
二、公开内容
鹤壁市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
|
信
息
种
类
|
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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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
|
0101
|
|
领导信息
|
0102
|
|
规范性文件
|
0201
|
|
政府工作报告
|
0301
|
|
计划规划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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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
|
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
0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