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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对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向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市卫生局监察室电话:
3328290。
涉及对社会办医投诉,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受理。电话:
3321062。
涉及社会餐饮单位卫生服务质量的投诉,由市卫生局监督科负责受理。电话:
3321015。
有关健康相关产品许可、监督等事项的咨询,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科室受理,市卫生局监督科电话:
3321015。
有医疗事故争议的,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受理。电话:
332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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