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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批准鹤壁建筑医院执业的通知
添加时间:08-01-15 15:51:1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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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卫医〔2008〕1号

鹤壁建筑医院: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鹤壁市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结论,经研究,决定批准你院执业,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事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鹤壁建筑医院

执业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长风路与奔流街交叉口北50米路东

邮政编码:458000

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营利性医疗机构)

诊疗科目:急诊科、内科、外科(门诊)、妇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服务对象:社会

床位:20张

注册资金:9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广强

主要负责人:周广强

登记证号:F7821050-941060312A1002

有效期:自2008年1月7日至2009年1月6日

请你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二〇〇八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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