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报告制度,定期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创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各县(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把平安医院创建作为平安卫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部门和单位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二)加强检查与督导,促进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市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市、县医疗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与督导。各县(区)局也要加强对所属医疗单位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促进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