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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添加时间:07-09-14 18:06:04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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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卫〔2007〕54号

各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市直各医疗单位:

今年六月,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印发了《河南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市卫生局等六部门以鹤卫[2007]50号文转发了《河南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壁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一、创建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使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刑事治安案件、各类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更趋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诊疗环境安全有序。

二、创建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2007年8月1日-8月31日)

1、成立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的鹤壁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转发《河南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制定鹤壁市卫生系统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3、召开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4、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应于8月31日前完成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部署。

(二)全面启动,整体推进(2007年9月-12月)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部署,全面启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三)考核评价,总结表彰(2008年1月-2月)

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评,适时召开会议,总结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表彰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创建工作措施

(一)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1、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组织,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医疗安全组织或机构,担负起对医疗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把准入关,对从事医疗诊断、护理岗位的人员,必需取得执业资格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也需取得本岗位专业技术资格并被单位聘任。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对医、护、药、技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与本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诊疗操作规程知识教育与培训,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和护理技术规范。定期对诊疗护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为患者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2、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促进医德医风的进一步好转。各医疗单位要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深入开展向卫生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医护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白求恩精神,努力传承德诚医精,廉洁从医的好品质,创新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及时、便捷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3、坚持以民为本,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好看病,看好病”的问题。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就是“一切为了人民健康”。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以民为本,下力气做好人民群众“好看病,看好病”这篇文章。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杜绝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继续推行单病种限价,并在此基础上,试行并逐步推行单病种付费,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设立惠民病床,解决特困群体医疗就医。建立健全各种为民、便民、惠民制度与措施,并付诸实施。

(二)以平安和谐为目标,全力维护医疗机构与社会的稳定。

1、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各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想问题、作决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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