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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2007年鹤壁市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07-09-14 18:14:13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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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卫监〔2007〕23号

2007年鹤壁市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鹤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四城联创”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实际,现制定《2007年鹤壁市餐饮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深入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集中治理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增强我市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实现专项整治目标和“四城联创”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保障水平。为全市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饮食卫生环境,为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整治和管理,在餐饮行业中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卫生许可为切入点,以经常性的卫生监督为手段,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区域,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无证经营的处罚力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集体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区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逐步规范和完善餐饮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卫生许可

1、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特别是小餐馆、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整治内容: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和监督,落实责任,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取缔无固定就餐场所的摊点及操作间不足8平方米的小餐馆。已经领取卫生许可证而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要进行监督指导,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撤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

3、工作要求:对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情况全面监督检查。根据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档案,加强对被许可单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好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记录的归档工作。

(二)卫生设施配备及餐具消毒情况

1、工作重点:以餐饮行业的基本卫生设施及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2、整治内容:落实“四防一消”基本卫生设施。严格卫生许可准入管理,将餐具消毒设施配置列为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规范: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统一要求建立专用餐具洗消间,配备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高压热力蒸汽消毒柜,确保清洗、消毒、保存、使用规范。大型宾馆、饭店在餐厅配有小型消毒柜,保证口杯、酒具消毒。对小型餐馆要求配备专用消毒设施,在满足餐饮加工用具、碗、碟、盘、调羹、各种容器消毒的基础上,倡导推行社会服务性集中式消毒的套用餐具。加强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要求经营单位建立餐具消毒制度,固定专人负责,并实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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