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医〔2006〕31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批准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 设立急救站的通知 各市直医疗机构、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 为加强我市急救站的建设,规范管理,促进急救站科学化运行,提高院前急救的工作效率,完善院前急救网络,鹤壁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鹤壁市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暂行)》。根据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六家医院设立急救站的申请,市卫生局组织检查组,按照《鹤壁市急救站建设基本标准(暂行)》,对各个急救站的建筑布局、各种规章制度、基本设施、人力资源、救护车配备、抢救药品、抢救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根据检查结果,现决定,批准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五家医院设立急救站,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批准设立的急救站名称及急救站编号: 批准设立的急救站名称 急救站编号 1、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山城急救站 01 2、鹤壁市第一人民医院淇滨急救站 02 3、鹤煤(集团)公司总医院急救站 03 4、鹤煤(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急救站 04 5、鹤壁市第二人民医院淇滨急救站 05 6、鹤壁市中医院淇滨急救站 06 二、要求: 1、各急救站必须服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使我市院前急救工作做到快速、有序、高效、合理。凡用于院前急救的救护车务必按要求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车体统一喷饰(卫生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为保证急救质量,便于统一指挥调度,所有用于院前急救的救护车必须在2006年7月10日前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除转运病人需要,加入急救网络的救护车一律不准用于一般公务活动或长途异地运行。 3、要保证急救队伍相对稳定,并持证上岗。各急救站所有急救人员必须按要求在2006年7月底前完成统一着装(卫生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急救人员以急救站为单位统一编号,编号要求是:①急救医师01-JY01、01-JY02…;②急救护士01-JH01、01-JH02…;③急救司机01-JS01、01-JS02…;(说明:前面的01为急救站编号,JY为急救医师,JH为急救护士,JS为急救司机,JY、JH、JS后面的01、02为急救人员的编号)。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的形象和窗口,设立急救站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落实急救工作制度,规范急救医疗行为,保证急救质量,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急救服务,更好的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设置 通知 ──────────────────────────────────────────────────────────────────── 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6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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