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鹤壁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公众参与 投资指南 网站导航  
首页 >> 政府机构 >> 市卫生局 >> 规范文件 >> 正文
关于查处绿因牌唐平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
添加时间:06-06-29 00:00:00来源:点击: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鹤卫监〔2006〕28号
 
 
鹤壁市卫生局
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查处绿因牌唐平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防疫站:
    现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查处绿因牌唐平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豫卫监[2006]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有关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于7月12日前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查处绿因牌唐平口含片
等5种保健食品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卫生部于2006年5月8日撤消了“绿因牌唐平口含片”等5种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这些食品违法添加化学合成药物,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河南省卫生厅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10日在全省范围对这些产品进行查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部门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凡发现存在违法不真实宣传、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的,要认真查处,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二、在检查中,凡发现所列企业2006年5月8日以后所生产的产品使用被撤消批准文号的,应依法查处。
三、各地应利用新闻媒体提醒消费者平时购买药物时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看清楚自己是否是适宜人群。
四、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各地在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大案要案请及时与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联系,并请将检查结果于7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附件:卫生部撤消的保健食品证书名单

附件:
卫生部撤消的保健食品证书名单
 
证书编号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主办
E-mail:Webmaster
豫ICP备0501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