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2006〕31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鹤煤集团后勤部: 《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卫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鹤壁市卫生局 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历史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卫生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强大推动作用,结合全市卫生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新农村建设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决策的确定,为卫生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卫生更加丰富的内涵和神圣的历史使命。我局要继续全面实施以农村卫生工作为主的卫生发展战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以改革为动力,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建设为抓手,突破体制障碍,发展卫生经济,以护卫农民的健康而促进农民增收,为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和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农村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两县三区达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标甲类县区指标。2010年以前,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健康教育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得到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等水平。 三、工作重点 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建设。以第一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建设一批符合标准的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逐步实施卫生城乡一体化的目标。2006年全市突出抓好9个国债乡镇卫生院和10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在每个县区培育10个以上标准化村卫生所(室),用典型引路的方式,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强、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卫生示范点,争取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主要包括: (一)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2010年每个乡镇要有一所县级人民政府举办的达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能满足公共卫生要求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室)或甲级村卫生所(室)。 (二)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2010年中心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5%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其中15%达到本科学历;一般卫生院3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其中1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所有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15%的乡村医生接受专科以上高等教育。 (三)“十一五”末在全市农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四)全面落实《河南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五)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努力降低“两个死亡率”。 (六)努力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 四、措施 (一)明确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作好农村卫生工作。建议把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卫生一体化医疗卫生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的考核目标。 (二)加大农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多方筹资、保障适度、逐步提高的原则,在完善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度在淇县推行,2007年力争全市全面展开,建立覆盖全市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应由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特困农民救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加大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力度。改变目前乡镇卫生院落后的面貌。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对未达到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建设投资,以改善卫生院破旧不堪的现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及购置的投资力度,切实改善乡镇卫生院设备落后、诊治能力差的现状,尤其是中心乡镇卫生院近年要达到设备配置标准。 2、加大村级卫生所建设力度。 健全农村卫生机构,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大力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一体化建设,加大投入,更新医疗设备。落实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所工作人员的经济补助,标准应与村委会成员等同。保证每一个村至少有一个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卫生所。加强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力争2010年,80%的村卫生所达标。 3、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根据妇幼保健工作的特性,以及服务人群的广泛性和特出性,确立妇幼保健工作公共卫生性质的定位,落实政府对妇幼保健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完善市县(区)乡村四级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建设,明确机构职责,核定编制人员,确保人员工资事业经费,以确保妇幼保健工作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有经费保障,以真正提高我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4、加大政府对农村健康教育的协调与投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农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改变农村的一些不良卫生习惯,逐步实现农村改水改厕目标。 5、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加大创建卫生县城和卫生城镇的力度,促进文明村镇建设,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到2010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两县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每个县至少有2个乡镇、每个区至少有1个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6、通过城乡联合办院、卫生支农、城市支援农村卫生院建设等措施来促进城市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延伸,缩小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占有量的差别。 7、建立稳定乡村两级医疗卫生队伍的长效机制。尽快解决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基本报酬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保障问题应以法规形式,象解决乡村教师工资那样保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以此稳定乡村卫生队伍,使乡村医务人员安心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彻底解决乡村卫生人员匮乏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陈元方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玉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成员、纪检书记裴树祥同志、党委成员、爱卫办主任王改莲同志、党委成员、副局长姜秀琴同志、党委成员、副局长周长海同志、助理调研员原国才和李元庆任副组长,各科室的负责同志任成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县区卫生主管部门将站在全局的高度,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紧密结合当地卫生工作的实际,根据当地的社情民情,认真制定新农村建设卫生工作专项规划,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农村卫生建设的各项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卫生事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主题词:卫生 新农村建设 方案 通知 ──────────────────────────────────────────────────────────────────── 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7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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