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2006〕33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组织观看影片《生死托付》和 《苍生大医》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鹤煤集团公司后勤处: 根据国家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安排,为认真做好全市卫生系统观看影片《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特作如下通知: 一、全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国家卫生部《关于组织观看影片〈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的通知》(文件附后),充分认识到组织好、观看好《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的重要性,把观看影片活动与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相结合,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相结合,与宣传思想工作相结合,通过观看影片,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严于律己、廉洁行医的良好医德风范,弘扬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患者满腔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白求恩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维护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二、各单位要把组织观看《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的活动作为今年卫生系统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宣传和树立行业形象的有效载体。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切实做好影片放映的联系和组织观看工作,要确保95%以上的干部职工观看到《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这两部影片。 三、各单位要重视做好影片观后感的讨论,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结合岗位职责畅谈观后感想、撰写心得体会、影片评论,有计划地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掀起卫生系统对外宣传的新高潮,为我市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单位要及时把观看影片和学习讨论情况,以信息简报形式反馈至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有关影片放映的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当地反映单位或市红旗电影院联系。 联系人:李国占经理 3986009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组织观看影片《生死托付》 和《苍生大医》的通知 卫办新发〔2006〕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局直属(管)各单位: 由卫生部和山西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的故事片《生死托付》,作为纪念建党85周年的献礼片将于6月20日起在全国陆续公映。影片以全国劳动模范、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生王玲为原型,生动地再现了医务工作者视病人为亲人,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无私奉献的爱心为病人服务,赢得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爱戴的感人故事,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卫生战线白衣战士的良好风范。 由河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和河南影视集团联合摄制的故事片《苍生大医》已制作完成。影片以写实的艺术语言,生动地反映了“人民健康好卫士”郭春园同志以高尚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而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成功塑造了以郭春园同志为杰出代表的医务工作者的光辉形象。 电影《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的公映,对当前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也是全国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活动的正面教材。为了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入学习王玲和郭春园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正确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配合全国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卫生系统组织观看影片《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电影《生死托付》和《苍生大医》,要利用集体观看、组织座谈交流等形式,通过撰写观后感、影评等手段,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王玲和郭春园同志始终坚定党的信念,视病人为亲人,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无私奉献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患者满腔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白求恩精神;学习他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攀登医学高峰的科学精神;学习他们恪守医德,严于律己,廉洁行医的良好医德风范。通过观看活动,教育广大医务工作者以王玲和郭春园等卫生系统的先进人物为榜样,牢记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影片《生死托付》的发行、放映事宜请与山西电影制片厂李水合联系(13603516071);《苍生大医》的发行、放映事宜请与河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刘品 樊英戈,0371-65997078 65953307)。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影片 观看 通知 ──────────────────────────────────────────────────────────────────── 抄送:省卫生厅。 ──────────────────────────────────────────────────────────────────── 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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