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推荐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鹤卫〔2007〕4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鹤煤集团后勤处: 2006年,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为更好地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进2007年卫生工作的开展,市卫生局决定,对2006年在全市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卫生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在2006年卫生改革与发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和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医务人员和工作者。推荐先进个人应面向基层,面向卫生工作一线倾斜。 1、思想好。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业务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勇于攀登医学高峰,在卫生工作实践中事迹突出,特别是在重大疫情、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己为民,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3、作风正。坚持以人为本和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科学、诚实守信、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廉洁行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4、服务好。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服务,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主动为人民群众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本年度出现医疗事故和目前尚未解决纠纷的人员不得推荐;本年度受到处分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要听取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三)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报《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党办。推荐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表内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附件:1、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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