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鹤壁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公众参与 投资指南 网站导航  
首页 >> 政府机构 >> 市卫生局 >> 规范文件 >> 正文
鹤壁市卫生局关于推荐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添加时间:07-01-19 11:56:59来源:点击: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推荐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鹤卫〔2007〕4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鹤煤集团后勤处:
2006年,全市卫生系统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2006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为更好地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进2007年卫生工作的开展,市卫生局决定,对2006年在全市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农村基层卫生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在2006年卫生改革与发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和医疗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医务人员和工作者。推荐先进个人应面向基层,面向卫生工作一线倾斜。
1、思想好。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业务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勇于攀登医学高峰,在卫生工作实践中事迹突出,特别是在重大疫情、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己为民,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3、作风正。坚持以人为本和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尊重科学、诚实守信、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廉洁行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4、服务好。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服务,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主动为人民群众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本年度出现医疗事故和目前尚未解决纠纷的人员不得推荐;本年度受到处分的人员不得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卫生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要听取群众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和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
(三)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报《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党办。推荐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表内主要事迹不少于800字。

附件:1、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度卫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主办
E-mail:Webmaster
豫ICP备0501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