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帮扶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的通知 鹤卫党办〔2006〕3号 局直各单位: 根据《鹤壁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救办〔2006〕5号)精神,为保障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局党委决定于2006年11月10日-2007年2月28日集中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如下: 一、集中排查,实施救助(2006年11月10日-2007年2月15日) 局直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对本单位困难职工集中摸底排查,要深入到困难职工家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不错不漏,录入微机,并填写《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排查表》。同时,要对排查出的困难职工的困难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包括落实责任人、帮扶办法、帮扶形式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帮扶,确保每个困难职工都能够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 《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排查表》,务于11月15日前报局党办。 二、爱心帮扶,集中开展社会捐助(2006年11月20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站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在全体职工中大力进行“送温暖、献爱心”教育,以推动社会捐助活动开展。本次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原则上每人不得少于10元,捐助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捐助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鹤壁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统计表》,务于12月2日前连同捐款一起报局党办,由局党办统一上交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进行总结(2007年2月15日-2007年2月24日) 帮扶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写《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救助情况表》和《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汇总表,于2007年2月24日前报局党办。 附件:1、《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排查表》 2、《鹤壁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统计表》 3、《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救助情况表》 4、《鹤壁市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安全度冬和过好“双节”活动汇总表》 200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