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通知 鹤卫综〔2006〕11号 局直各单位: 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经市消防部门同意,河南省消防协会将组织人员深入我市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为配合做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视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要把消防安全培训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特别是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要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分期分批对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由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负责,职工参训率不得低于90%。 二、组织好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具体工作由单位保卫科(人保科)或消防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要按照培训计划,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到。参加培训人员要自带纸、笔,做好培训记录。 三、协助授课人员完成培训任务。各单位要提供授课场地,配备黑板或白板,提供灭火器,以备授课时演示。需要进行灭火演练的单位,要自备用于灭火演练的火源,并组织好灭火演练。 四、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次培训都要注意保留影像资料,填写培训记录(注明培训时间、主持领导参训人数、授课人员和培训内容,将参训人员签到册附后),及时上报信息。整个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写出培训工作总结报局老干保卫科。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