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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鹤壁市卫生局纠风工作要点
添加时间:06-06-29 00:00:00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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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卫纪〔2006〕7号
 
 
中共鹤壁市卫生局纪委
关于印发《2006年鹤壁市卫生局
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
根据市《2006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06年鹤壁市卫生局纠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〇〇六年六月二日

 
2006年鹤壁市卫生局纠风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2006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和省卫生厅纠风工作的精神,切实抓好我市卫生系统2006年纠风工作,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6年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市纠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为中心,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重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遏制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卫生形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治理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或提成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凡是在2006年12月1日前如实自查自纠到位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拒不自查自纠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查办的大案要案,要依法处理,予以曝光。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依法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二)以降低药品虚高定价为重点,深入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各单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县和县以上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时要将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2、要按照“四位一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模式和“有标底招药”的办法,坚定不移的组织实施“药品准备金”制度,力促药品价格要在原来基础上平均再降低10-15%以上。
3、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出现的规避招标、串通投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配送药品、不及时付款、不按规定零售作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4、尽快搭建全市药品招标信息平台,力争2007年初参加全省统一招标。积极研究和探索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确保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深入开展,确保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带来的实惠。
(三)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进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大检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市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县和县以上公立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好本级的检查,对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2、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坚持对社会公开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3、继续落实三级服务承诺制,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切实兑现“举报奖励”制度,确保行业诚信;坚持“行风巡查”制度,拓宽巡查内容和区域,随时为群众解决就医当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登记”制度,落实完善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生素“三线用药”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用药行为,确保廉洁行医。
(四)严格医疗服务项目审批,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完善全市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管理机制。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制定的程序、过程、结果。对经过实践和论证,确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前应报物价部门审批,要严格执行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对一些过高的医疗服务价格要坚决降下来,同时,少数价格水平确实过低的,要按规定向市物价部门提出申请作适度调整。
(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开展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医院活动和“爱岗位,献爱心,争做人民健康好卫士”活动,大力弘扬“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精神,推动卫生行业风气的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德政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松懈情绪,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坚持把日常检查与重要时期的检查结合起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今年市局纪委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工作。所属单位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集中招标工作情况、执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对医院对外承包经营进行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执纪、严格责任追究。市、县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要重点查办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违反医药价格政策。对那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一些重大典型案件,要跟踪督办。要通过查办案件,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干部,转变作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有案不查、压案不办,包庇、袒护、纵容不法人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搞好舆论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认真地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对已查实的制药品回扣、违反医药价格规定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声势。要积极宣传在开展“爱岗位、献爱心,争做人民健康好卫士”、“廉医、诚信、为民”医院、“人民满意医院”评比、“行风建设带头人”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为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的综合能力
要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制定的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今年重点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相关文件,在实施《公务员法》的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主题词:卫生 纠风 工作要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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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壁市卫生局纪委          2006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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