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鹤壁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公众参与 投资指南 网站导航  
首页 >> 政府机构 >> 市卫生局 >> 规范文件 >> 正文
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06-08-14 00:00:00来源:点击: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鹤卫〔2006〕18号
 
 
鹤壁市卫生局关于认真贯彻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处、局直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19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行业内,认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现就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意义。
社会上一部分人在男尊女卑传统思想和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个时期以来,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严重失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会对将来的婚姻和家庭造成巨大的冲击,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卫生行业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二、严肃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目标
1、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执业内容,依法执业,严禁任何单位超范围执业。违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执业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严禁医务人员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流产。违者,依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医教科、中医科、基妇科。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已取得超声诊断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和卫生机构B超设备,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做到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从业人员、执业证件、设备型号、购置日期等,登记清楚,准确率达100%,并报市卫生局备案(报表附后)。
超声诊断人员未经市卫生局许可一律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违者将吊销其执业资格证,情节严重或造成终止妊娠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医教科、中医科。
3、凡开展终止妊娠业务单位,对要求终止妊娠孕妇必须查验有关单位出具的终止妊娠证明,查验率达100%;坚决杜绝无证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特殊情况需紧急人工终止妊娠,必须2小时内电话报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市卫生局,48小时内文字材料上报,确保通报率达100%;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四项手术数据应当按要求每月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各种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率达100%。
各医疗单位对无生育证出生者,应当于接诊24小时内电话报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市卫生局;接生婴儿数据及产科情况应当按时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基妇科。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与各责任科室、各科室与个人要逐级签定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定率达100%。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党办。
5、各单位对非法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案件要及时立案、及时查处,立案查处率达100%。对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要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单位对立案查处情况应及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于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通报情况。
责任科室:市卫生局监督科。
6、市卫生局综合治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人工流产举报电话:
3321070(基妇科)   3321062(医教科)   3321015(监督科)
三、市区计划生育有关技术服务定点单位
1、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鹤煤(集团)公司职工总院、鹤煤(集团)公司职工二院、爱民医院;
2、超声诊断资格单位:(按照批准执业内容)。
3、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定点单位:市妇幼保健院。
4、输精(卵)管吻合术定点单位:市妇幼保健院。
四、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时间要求
从4月20日至8月底为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集中活动时间。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集中治理工作计划,落实集中治理工作要求,公示资格单位、公布举报电话、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制度、签定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等。
五、开展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工作,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本单位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采取得力措施层层签订责任目标,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审核,依法公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即超声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要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消专项服务项目。
3、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两非”行为,发现从事“两非”行为的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对非医师从事“两非”行为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执业医师从事“两非”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以及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于5月10日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制度,制度内容要细化到岗,落实到人,要根据有关科室职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
5、加强督查指导,建立联系制度。专项治理期间,实行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联系县区制度,局基妇科、学会办联系浚县卫生局和爱民医院;局医教科、人事科联系淇县卫生局和局直各单位;局中医科、疾控科联系山城区卫生局和鹤煤(集团)公司后勤处;局监督科、监察室联系鹤山区卫生局、淇滨区卫生局,基妇科、医教科、中医科、监督科为牵头科室。各联系科室要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执业情况、人员资格情况、综合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制度建设情况、B超管理情况、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等要求进行督查指导,要把发现和查处“两非”案件贯穿始终,对发现的“两非”案件线索,必须积极督导、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案调查,营造集中治理的高压态势,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附件:1.鹤壁市卫生局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B超统计表
 
 
 
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

附件1:
 
鹤壁市卫生局
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元方
副组长:王玉峰 裴树祥 王改莲 姜秀琴 周长海 
成 员:程 元 李和平 陈 姗 郝京兰 秦献普
        候明德 李红莉 薛 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元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有关协调、信息汇集、文字材料收集工作。
 
 
 
 
 
 
 
 
 
 
 
 
 
 

附件2:
B 超 统 计 表
 
单位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主办
E-mail:Webmaster
豫ICP备0501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