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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省卫生人力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06-10-17 16:42:51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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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全省卫生人力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鹤卫人〔20065

 

各县区卫生局、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鹤煤集团公司: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人力资源普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掌握我省、我市卫生人力资源现状,综合评估我省、我市现阶段卫生人力资源水平,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决定,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人力资源普查工作。为按时保质完成此次普查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现将有关普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1、全面掌握我市各级各类卫生人力资源拥有量现状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结构比例;

2、了解我市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医床设置、床医比、医护比等基本情况;

3、了解医疗机构招聘人员情况;

4、建立全市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和基本医疗卫生单位名录库,综合评估我市现阶段卫生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为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范围和方法

(一)普查对象

 鹤壁市内取得执业许可资格、或已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二)普查范围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所)、医务室、个体诊所、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所、医学科研机构、健康教育所(站、中心)、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2、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离退休返聘、社会招聘和在编离岗的各类工作人员。

(三)普查方法

1、对机构和人员采取全面普查的方法,一个单位一张表格、一个人员一张表格,单位表格不得漏项,人员表格如实填写适合项。

2、市卫生局负责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市区厂(学校)卫生所(室)的普查工作。

3、鹤煤集团公司负责所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普查工作。

4、各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普查工作。

三、普查主要内容和表式

(一)普查主要内容

1、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市、县(区)基本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区、城乡、部门分布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住院日等;

4、医疗卫生人员的地区、城乡、部门分布情况;

5、医疗卫生人员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

(二)普查表式

1、市、县(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1)由市、县(区)卫生局填写;

2、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表2)由各医疗机构填写;

3、医疗卫生人员调查表(表3)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疗卫生人员填写,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4、卫生系统国家公务员调查表(表4)由各级卫生局机关公务人员填写。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置由人事、医政、规财、基妇、疾控、监督、中医等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临时普查机构。(市卫生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表1)

2、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开展卫生人力资源普查的宣传工作,做到系统内部人人皆知,全员配合,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普查工作,负责落实各县区普查工作负责人并组织人员参加省厅培训;负责对市区内各单位普查员进行培训;对调查表单位编码第3、4位顺延规范(县区编码见附表2);负责规范市直各单位的单位编码(市直各单位名单及编码见附表3);负责对辖区内的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指导、纠错;负责辖区原始资料的收集、上报。

4、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普查工作。抽调高素质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设置普查员(普查员数量依据辖区内机构和人员多少自行决定,确定后报市卫生局备案);组织对普查员的培训;对调查表单位编码第56789位顺延规范,并对辖区内的普查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指导、纠错、负责收集、上报辖区原始资料(使用普查专用档案袋分装,并填写相关内容)。

5、各单位要确定1名普查指导员和若干名普查员。各县区各单位的普查员负责将机构表、人员表(即表2、表3)落实到每一个人员,检查指导表格填写情况,及时纠正每张表格填写中出现的错误;按时回收、按顺序号装订表格。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普查员的工作并随时抽查填表情况;负责将收回、分类的表格进行再次核对,必须确保不错填、不漏项。一旦发生填表错误,影响省厅工作进度或被省厅退表重新普查的县区、单位,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普查指导员的责任。

6、县(区)核校、收集表格完毕后,报市卫生局普查办(人事科),由市卫生局统一报送省卫生厅。

五、时间安排

1、本次普查于20061010开始实施,20061110日前结束。

2、具体安排:

1)20061012日前成立市卫生局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编制各单位编码,完成文件起草,打印工作。

2)20061015日前完成县区市直各单位普查负责人及师资培训。

3)200610161030,完成县区及各单位内部现场普查和原始表格纠错、收集工作。

4)2006111115,完成全市、县、区、各单位表格核对、收集工作。

5)20061110日前,由市卫生局将表格报送省卫生厅人事处。

六、几点要求

1、领导组织和普查人员是这次工作的核心,各县区各单位要抓紧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明确普查工作负责人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于20061018日前将名单报至市卫生局人事科。

2、各县区负责单位编码56789位序号的顺延规范,并将县区单位编码表于1018日前将名单报至市卫生局人事科。

3、各县区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普查工作,不能有任何遗漏,负责对县区普查员进行培训。

4、各县区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确保两个100%的普查率,即100%的医疗卫生机构和100%的卫生人员进入此次普查范围。

5、各县区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集中精力,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现场普查、原始表格纠错、收集、核对,再次核对及按顺序号装订工作,于115日前将所有报表报送市卫生局人事科。

6、对在此次普查过程中普查质量高,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责任心不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书面形式通报批评。

 

附件:1、鹤壁市卫生局卫生人力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2、鹤壁市县区单位名称及前四位编码

   3、鹤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名单及编码

   4、河南省卫生人力资源普查填表说明

   5、河南省县(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表1)

   6、河南省医疗卫生机构调查表(表2)  

     7、河南省医疗卫生人员调查表(表3)

 

 

 

 

〇〇六年十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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