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2006〕32号 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开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部署,根据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订加快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南,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议的一系列指导方针,紧密结合我市城乡卫生工作的实际,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别为目标。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为载体,全面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进程。 2、目标任务 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强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加大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完成县综合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改造;2006年底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改造,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村卫生所(室)的规范与建设,2006年底建成10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室),2010年所有的村卫生所(室)达到规范化要求。力争2007年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以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3、进一步规范、完善浚县、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新农合实施方案,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在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大病患者的补偿比例;二是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在办公条件、办公经费上予以保障,不断增强经办机构的管理、监督水平,确保新农合制度执行的监督到位;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民得到合理、便利、廉价、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四是加强对参合农民就医行为的监督,杜绝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五是加强对新农合基金运作的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力争2007年将我市三个城区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城区,使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 三、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农村公共卫生安全 5、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网底为重点,并根据当前疾病防治工作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管理,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考试,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6、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按照卫生部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在财政投入保证的前提下,完善县、乡、村三级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报告网络体系,实现乡镇卫生院以上综合医院疫情信息网络的全覆盖;认真实施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重点加强农村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规范治疗和管理工作,采取超常措施,确保农村新发涂阳病人发现率达70%、治愈率达85%以上。 7、进一步加大计划免疫工作力度,完善程序,加强管理,提升水平,提高效率,确保以乡为单位“五苗”接种率达90%以上,有效地预防控制“五苗”针对传染病。 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8、加强县(区)的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强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医疗卫生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力争我市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列入改造项目,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以此推动我市县区医疗保健机构建设的新高潮。从环境、硬件上及服务质量上有较大改造,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高层次医疗保健需求。 9、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造步伐,力争2006年完成所有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使我市乡镇卫生院的就医环境明显改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内部设施建设,增添必要的诊疗设备,加大人才培训,提高诊疗水平,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五、加快村级卫生所(室)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农村卫生所(室)建设方案》,确保2006年100所标准卫生所(室)建设完成 10、完成所有村级卫生所(室)的规范改造任务,力争2006年底基本达到甲级卫生所(室)标准。2007年到2008年,继续以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为目标,力争60%的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所(室),2010年全部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卫生所(室)。通过村卫生所(室)建设,确保农村居民不出村就可得到方便、有效、价廉的初级卫生(医疗)保健服务。 11、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在有条件的中心村,采取多种投资渠道,建立规范的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中心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带动村级卫生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积极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强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 12、2006年完成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并全面贯彻落实。以执行区域卫生规划为手段,合理调整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在床位增加,设备配置方面不断向农村倾斜,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占有量,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 13、采取多种形式,强力推进城市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一是坚决推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的制度,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该制度落实与实效,促进城市卫生人力资源向农村的延伸;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医疗机构支援农村的新机制,采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联合、联办、对口支持、重点专科扶持等形式,促进城市医疗卫生管理与技术资源向农村的延伸。三是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支农活动,继续做好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下乡活动,促进城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向农村的延伸。四是建立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人才机制,促进城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向农村延伸。 七、加快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步伐,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4、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十一五”期间,要从医疗救治能力、中医药救治能力、传染病防治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非传染病等慢性疾病的防治能力、妇幼保健能力等方面着手,加强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的培训,进而整体上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15、通过学历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2010年中心乡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35%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其中15%达到本科学历水平)。2007年底中心乡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8%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其中8%达到本科学历水平)。2010年一般卫生院30%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其中10%达到本科学历水平)。2007年底一般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5%以上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其中5%达到本科学历水平)。所有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其中15%达到专科以上学历水平)。 16、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进修相结合的方式,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免费到市级综合医院进修一次。 17、建立农村临床医师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高、中等医学院校毕业生进行为期一年的以培养临床能力为主的培训,使其达到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水平。 八、强化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提升农村人口素质 18、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力争县区妇幼保健院(站)“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改扩建任务,全面提升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人才建设并不断加强人员自身素质建设,增强乡、村两级妇幼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2010年儿童、孕产妇两个系统管理率达到2010年儿童和妇女发展纲要的指标要求。 19、完善乡村两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提升农村妇幼保健水平。2006年底,每个乡镇卫生院必须配备妇幼保健专职人员,并保障其基本工资待遇,确保乡级妇幼保健工作的全面开展。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村卫生所(室)必须承担村级妇幼保健任务,确保两个系统管理工作的到位。 九、积极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和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 20、加强农村卫生改厕工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市爱卫办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有关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以城乡一体化重点镇、重点村为突破口,加大对这些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指导。要求各县区加大宣传教育和实习力度,要充分利用村广播站、墙报、标语等宣传形式,普及卫生饮水和卫生改厕等健康知识,要求各乡镇牵头,各村两委实施组织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村民开展组与组、户与户的爱国卫生评比活动,使爱国卫生经常化、制度化,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卫生的落后状况,达到家家户户清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沟渠畅通,环境优美,形成人人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卫生习惯。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面貌得到治理,村容村貌得到改观,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会同农业部门加大对农村“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的沼气卫生厕所建设。2006年省爱卫办对我市下达了1400户的农村沼气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市爱卫办对两县三区进行考察调研,拟定淇县、浚县和淇滨区为我市农村改厕示范县区,我们要求示范县区成立组织,进行卫生改厕宣传教育和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市爱卫办拟定了工作方案,并将省爱卫办给我市下拔的农村沼气卫生厕所补助资金35万元划拔到农村改厕试点县区。卫生厕所建成合格后将资金分发到农户手中。通过卫生厕所的建设带动农村改厕工作,提高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1、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在城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健康教育责任,完善健康教育措施,增强村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的责任,采取有效形式扩大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覆盖面,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强化县区防疫部门健康教育工作主导作用,强化相关部门健康教育的协调、指导、监督、管理,扩大健康教育场所,增强健康教育的效果。 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快速健康发展 22、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的责任部门,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定要加强领导,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23、城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自己的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4、各级卫生行政业务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的监督指导与协调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考核评估办法,及时调整建设方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城乡一体化 实施意见 ──────────────────────────────────────────────────────────────────── 抄送:省卫生厅。 ──────────────────────────────────────────────────────────────────── 鹤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7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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