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鹤卫综〔2006〕10号 局直各单位: 国庆、仲秋将至,为使职工群众能高高兴兴、欢欢乐乐的渡过佳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节前,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单位内部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分析和排查,并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对节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对节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协商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上级交办的需要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结。要加强对原法轮功习练者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好防范控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节日之前,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内部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特别是对配电房、氧气房、仓库、毒麻药品、放射品、危险化学品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整改,对重大危险源要实施有效监控。节日期间,要加大对单位内部的治安巡逻频次,落实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好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要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安全管理。节前要对值班、急救、应急救援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保障车辆状况良好。节日期间,除值班、急救、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派车、出车,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和驾驶员酒后驾车。 三、加强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到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司机三到位。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联络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其他领导外出要向局主管领导请假。各单位值班安排请于9月29日前报局值班室。 各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情况请于10月8日报局综治办。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