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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第三轮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的通知
添加时间:06-09-28 15:59:54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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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鹤壁市第三轮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的通知

 

鹤卫医〔200644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

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改善医疗、科研、教学条件,是提升专科内涵,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打造医院“品牌”,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按照《鹤壁市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我市从2001年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的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对专科在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倾斜,使专科的条件显著改善,医疗、科研、教学水平明显提高,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巩固重点专科建设成果和进一步加快“科教兴医”步伐,努力实施外向型医疗战略,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开展第三轮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工作,现将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鹤壁市第三轮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标准

 

 

 

 

00六年九月五日


 

鹤壁市第三轮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建设标准

   

一、建设标准:

(一)基本规模:

1、房屋面积满足本专科医疗、科研、教学需要,布局合理便于工作。

2、床位:床位≥20张。

3、专科属医院一级或二级科室,拥有独立的护理单元。

(二)人员标准:

1、技术人员梯队结构合理。梯队人员职称结构中,高、中、初级比例接近123

2、护理配有20%以上中级职称人员。

3、有一名以上同专业硕士研究生或本科学历。

4、院内有该专业必须的辅助技术人员。

5、学科带头人具有本、专科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医疗、科研、教学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如市级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任市级以上学术委员会专业副主任或省级专业委员以上职务,并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三)设备标准:

具有完成二甲以上医院重点专科必备技术所需的设备、仪器和相关装置,并具有保证本专科达到市内同专业领先或省内、国内先进水平所需要的先进诊疗设备。(大型设备与其他医院签有设备资源共享协议,并能确保使用的亦可。)

(四)科研水平:

1、贯彻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树立科学、严谨、求真务实、创新、协作思想。以科技为动力,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危重、疑难,多发性疾病诊治中的难点进行至少一项着重应用性项目研究。

2、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科技远期发展规划和每年实现的年度计划目标及确保实现的措施。有健全的科技管理制度及操作常规并落实到位。

3、评审前三年内立省或市级科研课题1-2项。

4、评审前三年内获得省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

5、评审前三年内在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论著)国家级差2-3篇;省级34篇。

6、具有与本专业研究所需要的相应的实验室。设备、设施满足科研需要。

(五)技术水平:

1、带头人和全科医护人员熟练掌握二甲以上医院重点专科要求的诊疗技术。

2、有一项技术填补市内空白或达到同专业省内先进(五年内)。

(六)教学水平:

1、专科所在单位属医学大专院校学生教育实习基地或具备承担大专院校学生和基层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的能力。有培训场所和相应的基本教学设备,(如仪器、图表、标本、模型等),并完成上级分配的进修或培训任务。

2、具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对进修实习人员制定有完整的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

(七)效率指标:

1、专科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床位使用率≥85%,专科收入床均值高于全院床均值。

2、外地患者占就医人数的30%以上。(外地患者系指非鹤壁市户口且长期居住地非鹤壁市行政区域内)

(八)质量指标:

1、近3年无医疗事故。

2、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5%

(九)建设目标:

制定有切实可行的远期发展规划和每年度实现的目标计划,有确保实现目标的措施。

二、申报范围与时间:

申报范围为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申报时间为2006920日前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创建并自查合格者,先由所在辖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组织同专业专家按照建设标准对创建单位的重点专科进行检查初评,对初评合格的写出初评报告,再由创建单位根据创建的专科性质制作《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并填写《鹤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报书》,同初评报告一并上报市卫生局。

鹤壁市市直医疗单位申报的重点专科,由本单位负责对其专科进行自查初评,对合格者,写出初评报告同申报书一并上报市卫生局。

四、申报资料:

1、专科建设可行性报告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内容包括:(1)对所申报专科在全省医疗市场调查预测情况、发展前景、地位、五年内期望收入、门诊量、床位数及床位使用率;(2)现有相关的卫生资源情况;(3)拟投入经费的计划;(4)人才现状及今后培养计划;(5)在我市独有的地位。

2、《鹤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申报书》;

3、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初评报告。

五、考核与审批:

对初评合格的单位,鹤壁市卫生局组织同专业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单位逐一逐项进行系统的考核验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择优确定为 “鹤壁市临床医学重点专科”。并授予相应的牌匾,发文公示。

六、专科建设的经费投入:

1、专科建设经费主要由专科所在单位投入,投入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医院业务总收入的1.5%,并设立确保专科长足发展的专用经费。

2、专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扶持。对专科申报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鹤壁市卫生局予以优先推荐。

七、专科的管理:

1、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和专科所在单位负责对专科的领导与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倾斜。

2、落实“十一五”卫生科技计划,瞄准并紧跟医学科技发展前沿,紧扣本专科主攻方向及发展方向和发展优势,制定专科建设发展的远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在专科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经费投入、技术水平、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有具体明确的目标及确保实现的措施。

3、对专科的医疗设施建设、发展项目、人才培养及引进、科研及立项、技术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建设目标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专科所在单位要加强日常指导、督查管理,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每年11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对专科的考核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

4、市卫生局对确定的重点专科将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重新进行一次评审并实行目标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对连续2年在后3名的专科,提出限期整改、限期达标或撤销专科资格,摘去专科标牌。同时对建设发展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成效突出的专科将予以表彰、奖励。

    加强专科建设,改善专科医疗、科研、教学条件是提升医院内涵,外树良好形象,主动进军医疗市场、树名医、建名科,以名医、名科促进医院长足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中,狠抓专科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各县区卫生局、鹤煤(集团)公司后勤部及专科所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本辖区、本单位专科创建工作如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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