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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添加时间:07-05-21 15:28:05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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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卫生局

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鹤卫监〔200713

  

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中心: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严厉打击擅自在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的行为,现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卫监[2007]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所有药品零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于2007627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有关统计数据及典型案例(附影像资料)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

                       

                      00七年五月十四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

“坐堂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   00七年四月二十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近期不断有群众举报少数药品经营企业以“坐堂医”、“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和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卫生厅决定自20074 2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清理整顿药品经营企业以“坐堂医”、“义诊”、“健康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对药品经营企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取缔并进行行政处罚。

(二)严肃查处超范围行医行为。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诊疗服务,不得超范围行医。严肃查处未经审批擅自扩大诊疗范围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核查人员资质。医师在药品经营企业行医,必须严格按照执业注册的地点和范围规范执业,不得跨类别、跨专业行医,在注册地点之外从事诊疗活动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坐堂医”的执业资格、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进行严格核查。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义诊活动。药品经营企业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织共同发起的“义诊”、“健康咨询”活动必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义诊内容应按照备案内容开展。执业医师参加“义诊”、“健康咨询活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严厉打击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活动。

(五)进一步规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执业行为。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对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不具备开展诊疗活动条件和能力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及时通知其停止开展诊疗活动,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卫生局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对辖区内的所有药品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对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确保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推动清理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积极宣传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理性择医。

(三)请各辖市卫生局于2007630 前将专项工作总结、有关统计数据及典型案例(附影像资料)汇总后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附件:1、清理整顿“坐堂医”监督检查表

     2、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

     3、清理整顿“坐堂医”专项行动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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