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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9日,
2008年鹤壁市示范性文化大院设备配送活动在市文化中心举行。本次活动共为全市
30个农村示范性文化大院配送了图书、电脑、打印机、投影设备、打击乐器、音响、乒乓球台、图书阅览和培训桌椅等设备,价值
60万元。
做为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是我市农村文化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市采取的方式是向农村文化大院试点村配送文化设备和物资,每个村的经费标准暂定为
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县(区)、乡(镇、办事处)三级按照
2:1:1的比例筹集,以市政府的名义印发文件,由全市文化、财政部门协同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006
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文化局在全市逐步推进“示范性文化大院建设”工作,意在树立标杆、对周边村庄进行示范和引导,两年来共投入资金
154万,扶持建设“示范性文化大院”共计
77个,对推动我市农村文化建设、落实我市的城乡一体化工作部署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