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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流程
添加时间:05-12-05 11:07:44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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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应具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

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

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

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

岁以上。

 

 


核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

1、育证明诊断书;2、村委会证明;3、村讲划生育证明;

4、乡镇政府证明;5、乡镇计划生育证明;6、县计生局证明;

7、派出所证明;8两人证明;9、电视台证明;10、体检证明;

11、结婚证复印件(双方);12、户口本复印件(双方);13、

身份证复印件(双方)。

 

 


申请人领取登记表

申请人领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

 

 

 

 

 


调查、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成立的决定

 

 

 


加盖印章、钢印、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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