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03--2005年,市教育局连续三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若干件实事,并做到有诺必践,实事实办,实事办实,年底向社会公布落实情况。今年又自我加压,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12件实事。 1.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组织10所市直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互派20名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挂职锻炼。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为农村培养150名优秀教师,组织城镇226名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开展送教下乡、支教帮扶活动,建立教师对口交流制度,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努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健全和完善保障弱势群体正常就学机制。努力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认真组织实施“特困生助学工程”,使38000名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进一步完善新区教育功能。抓好鹿鸣小学、福田小学、兰苑中学、新区工贸学校的后期建设,尽快使之走向规模化、正规化发展轨道。积极推进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湘江小学、牟山小学的建设,努力满足新区居住人口接受各类教育的愿望和需求。 4. 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深入开展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活动,使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10所以上。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坚决禁止违规办园,端正办园方向,规范办园行为,促使全市幼儿教育健康发展。 5. 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重点抓好师资培训和设备管理使用,使全市农村中小学的209个教学光盘播放点、410个卫星教学收视点、49个计算机教室发挥最大效益。全市所有中学要开设理化生实验课程,县城以上中小学演示实验率要达到100%。城市学校多媒体教学课堂利用率达到60%,学科覆盖率达到50%。 6. 坚决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完善并认真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7. 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完成7所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 8.密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联系。建设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督促各学校办好家长学校,认真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开展“百名家长经验推广”活动,积极创建学校主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协作机制。 9.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强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8.9%以上。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在岗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回乡知青培训等,年内培训2.1万人次。 10.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发展民办教育的多种途径,为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健全民办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评估,督促引导民办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1.加大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区完善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并于暑期开始第二阶段教育资源整合工作。投资1380多万元加强对5个重点镇10个重点村学校的扶持、建设和管理,使每个重点镇至少建成2所示范性学校。深入县区基层学校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上报项目,力争使国家和省更多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投放到我市。 12.以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素质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组织举办一期农村初中骨干校长研修班。在华东师大举办一期由20名校长参加的高水平校长培训班。选派部分校长到外地名校挂职锻炼。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教育管理队伍,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