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事项及运作规范
事项名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承诺时间: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
申报材料:
居住外地市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退休证
2.不能前来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提供本人指纹样本
居住本市离退休人员携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到所在社区进行资格认证。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核准
服务电话:3325920 投诉电话:332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