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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
添加时间:06-07-19 11:22:5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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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事项及运作规范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征缴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承诺时间:即办

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办理程序:

1.以支票结算方式的,由征缴科出具收款凭证,单位将结算票据送交设立基金收入户的开户银行

2.以现金结算方式的,由征缴科出具社会保险费内部收款通知单,财务科根据收款通知单收取现金,并出具发票

 

 服务电话:3378408                投诉电话:332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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