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服务事项及运作规范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费征缴
设定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承诺时间:即办
申报材料:《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办理程序:
1.以支票结算方式的,由征缴科出具收款凭证,单位将结算票据送交设立基金收入户的开户银行
2.以现金结算方式的,由征缴科出具社会保险费内部收款通知单,财务科根据收款通知单收取现金,并出具发票
服务电话:3378408 投诉电话:332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