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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司法局文件
鹤司〔
2007
〕
86
号
鹤壁市司法局关于表彰
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的决定
(
二○○七年八月六日
)
机关各科室:
在我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广大干警职工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发扬比工作、比奉献、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形成了自我加压、奋力拼博、积极投身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警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广大干警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
走进。及广大干警根据民主推荐,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文明科室、文明干警、文明家庭予以表彰:
文明科室:政治部、行财科、律师科
文明干警:陈天奎、陈文田、李桂香、原常生、钱红、鲍志刚、周婷、孙小珂、赵世忠、张开华、曹京胜
文明家庭:高银花、王素光、周涛、刘宗武、刘文清、付泽义、姬爱萍、刘智发
希望受到表彰的科室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全体干警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扎实推进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主题词
:综合
精神文明
表彰
决定
鹤壁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7
年8
月7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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