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三失”理念,即:达不到企业和群众要求的工作就视为“失职”,对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的工作就视为“失误”,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就视为“失败”。
二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专人受件,专门办理,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是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房屋产权办理、房屋维修等重要工作,实行标准服务、承诺服务和监督服务。
五是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工作日全日办工,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
六是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