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项目可研阶段提前介入,把好项目决策设计方案关。在财政投资项目研究论证阶段,从财政角度提出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项目建设作出科学决断,优选出最佳投资方案,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是在招投标阶段,严把标底审核关。对招标文件中造价计算适用的定额标准、材料价格、计价方法等条款,进行财政评审,严格控制标底在计划投资的概算内,确保审定标底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招投标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在施工阶段,严把预算评审关。按照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内容、规模要求,控制工程投资,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项目投资预算,控制工程投资;对预算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建设单位进行调整。
四是在竣工结算阶段,严把工程变更关。从控制施工变更开始,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重大变更,要求必须报财政部门批准。凡新的建设内容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在结算评审中一律剔除,不予价款结算。同时,组织评审人员经常到现场进行核查了解,进行跟踪评审,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止出现隐蔽资料签证不实、虚增工程造价、漏报变更减少工程,为最终的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依据。
五是在拨付资金环节上,建立“先评审”关。针对建设项目不同阶段和支出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建立起“先评审”机制,杜绝越拨、冒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截至目前,该县共评审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3项,评审资金833608.42元,审减资金204920.66元,平均审减率为24.58%,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