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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局长 消费者协会会长牛天恩就“3•15”消费者权益日接受访谈
添加时间:07-03-15 16:42:2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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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03-15 10:00-11:00
嘉  宾: 鹤壁市工商局局长 消费者协会会长牛天恩

[主持人]: 欢迎市工商局局长 消费者协会会长牛天恩就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接受访谈!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是“消费和谐”,如何理解这个年主题的内涵?

[牛天恩]:“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消费者生活需要最基本的社会行为, “和谐”是一种理念,是对目前消费领域提出的要求。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树立一种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主持人]:“消费和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有什么关系?

[牛天恩]: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不仅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而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那就是“消费和谐”。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与经营者这对突出的矛盾,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消费和谐,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促进提高人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生命质量,进而提高消费者对政府的满意度。总之,消费者权益能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是检验市场经济是不是成熟、社会是不是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准。从这一点说,做好消费和谐的工作就是促进社会和谐。

[主持人]: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牛天恩]: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是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艰巨任务。内需不足,一方面说明,消费、投资、出口比例不尽合理;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着许多不和谐因素,影响了许多消费者的消费信心。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调整消费、投资、出口比例,使之协调发展,从而增加居民收入;更要消除消费领域的不和谐因素,使消费者放心消费。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就是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入手,营造一个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引导居民特别是农民科学消费,最终达到扩大内需的要求,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是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需要。奥运会的召开也使我国的消费环境面临一次考验。在世界各国纷纷提出经济和消费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必要加以改进。中消协提出“消费和谐”年主题,也是为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迎接2008年奥运会创造一个良好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
  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要倡导一个新的工作理念,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层次。特别是在解决各种消费争议中,要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积极主动,依法办事,妥善处理,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大局。要进一步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以和解促和谐,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评议中,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防止工作上的片面性,最终达到消费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目的。

[主持人]:每年“3•15”期间,市消协都会举办很多活动宣传年主题,今年有什么计划?

[牛天恩]:“消费和谐”年主题,是2007年工作的主线,市消协要广泛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消费和谐”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前后,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一是按照中消协和省消协工作安排, “3•15”期间,联合全市消协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调查活动”。二是邀请市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三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同时开展 “消费和谐”年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四是联合全市各级消费者组织,征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投诉案例,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3•15”活动期间通过大众媒体予以公开披露,对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诉,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提供法律支持。五是市消协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共同开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题、专栏,公布市、县(区)消协的投诉电话,开展有奖答题活动。六是发布消费警示,帮助消费者免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损害,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

[主持人]: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市消协2007年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牛天恩]: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市消协2007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月至3月份,特别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协将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和研讨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和谐”年主题的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和谐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氛围。二是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自主、自立、自觉的消费者,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行动。通过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向行政部门移送,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多种措施解决。对案情严重,可能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案件,向有关行政部门及时进行反映、查询。五是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避免消费者遭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损害。
  “消费和谐”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际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作为消协组织一年工作的主线,抓好落实,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提升消费者协会工作水平,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主持人]:  这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牛天恩局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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