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文件精神,推行我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经研究,决定成立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 尤国甫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葛文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安荣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春根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金虎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郭福堂 党组成员、副局长 岳远征 助理调研员 成 员: 邢文涛 办公室主任 郑玉霞 人事教育科科长 郭清献 纪检监察室主任 高爱荣 劳动监察科科长 李俊祥 劳动就业工资科科长 张豫鸣 职业技能开发科科长 申太平 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 唐润珍 养老保险科科长 陶 君 医疗保险科科长 刘书民 基金监督科科长 刘继民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王水生 失业保险处处长 王思平 劳动就业服务处处长 田锡成 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主任 杨利亚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劳动监察科,具体负责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评议考核工作。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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