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技术合同法的监督实施,制定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法规草案; 2、负责技术贸易机构审批、审核技术交流交易会、常设技术市场和流动技术市场,技术合 同认定登记、统计工作;培训考核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经纪人;依法查处违反技术市场法 规、政策的行为; 3、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和草案的制定,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组织认定、 发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指导、协调市民营科技企业促进会,指导县(区)民 营科技企业工作;会同共商、税务、劳动、人事、外事等有关部门办理民营科技企业审批 登记、减免税、对外交流等工作。 3328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