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不按照新区2008年道路、人行道、绿化等建设计划提前埋设地下管线的,待人行道、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完成后,需要再开挖道路进行管线铺设的,开发区将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苗木移植费等费用。这是记者3月25日从开发区管委了解到的,此举可有效减少频繁开挖城市道路现象。 近日,2008年新区供电、供水、供热、燃气、污水、通讯等14家单位的地下管线工程配套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该工程将于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为有效避免管线施工时道路重复开挖和顶管施工等影响城市市容现象的发生,同时节约建设资金,快速提高新区城市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招商引资项目和城市发展需要,开发区积极推进新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工程的配套工程建设。工程实施前,开发区督促各建设单位认真排查列入今年续建和新建计划的海河路西段等23条段城市道路、太行路北段等19条段人行道铺设工程、黄河路西段等16条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范围内的管线埋设情况,要求凡未埋设管线的单位抓紧完成管线设计和规划审批,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力争管线配套建设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不影响人行道和绿化工程施工。对于不按照新区2008年道路、人行道、绿化等建设计划,提前埋设地下管线的,待人行道、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完成后,需要再开挖道路进行管线铺设的,开发区将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苗木移植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