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 关于转发《2007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制定的《2007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纠风领导小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2007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抓好我市2007年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经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机制,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强卫生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以民主评议为动力,全面推进卫生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一要严格收费管理,坚决防止医疗乱收费。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政策,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坚持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二要认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以规范诊疗、用药、检查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南,推行抗菌药物评价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积极实行临床用药“双十”制度,抗菌素“三线用药”制度。继续推行县及县以上医院门诊辅助检查“一单通”制度。坚决禁止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等违规行为。三要切实改进服务态度,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继续以“双争”活动为载体,把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和谐医院和“爱岗位、献爱心,争做人民健康好卫士”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患沟通,充实服务承诺内容,落实违诺处罚规定。坚持“行风巡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良影响。发挥专家和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按照国纠办、卫生部2005年确定的“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组织单位的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办法”的工作要求,逐步改进我市目前以市为组织单位的药品采购形式。一是上半年各医疗单位所需主要药品由市政府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二是逐渐扩大药品采购品种,由市政府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动态掌握“价格标底”,随时在网上更新。三是对违规生产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全市药品招标资格。 (三)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力度,继续整治规范医药市场秩序。一是搞好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努力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三是强化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GMP、GSP认证及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四是完善推行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市医药企业的诚信档案,把诚信管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按认证结合的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形成高效的监管体系;五是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的分类管理,要严格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审核、登记工作制度。 (四)有重点地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二是继续巩固和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督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合打假机制,以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大案要案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三是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制剂进行监测,对批发、零售企业的药品购销进行重点监控,严厉打击涉及面广、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继续治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共同抓好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整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要积极沟通协作,发挥市、县两级监督网络的作用,在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审批和备案管理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整治力度。要以宣传贯彻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新出台的各项监管措施为突破口,推动广告市场整治深入开展。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使我市的医疗广告内容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德政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纠风、卫生、药监、工商、价格、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增强政治、大局、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松懈情绪,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同时,要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宏观指导的监督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带有倾向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市、县(区)纠风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促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把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日常检查与重要时期的检查结合起来,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起来。今年市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重点查办四个方面的典型案件:一是医疗卫生行业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案件。二是在药品购销、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采购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医疗卫生单位乱收费、滥检查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四是有关部门对医疗卫生单位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案件。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部门直至政府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县(区)卫生行政、药监部门要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及时、认真地受理人民群众的举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宣传在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深入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为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对已查实的制售假劣药品、药品回扣、违反医药价格规定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形成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六)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的有效办法。既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又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遏制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要把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同部门和行业的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研究解决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遏制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市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此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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