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拟定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进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和市直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 原则,监测督促县区贯彻“两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定,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 配、管理与监督,归口管理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建设;主管全市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所属学校人事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制定高、中、初等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改革师范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制订调配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根据教育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指导分管范围内各类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指导、协调有关学历教育工作和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规划、管理全市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 (十一)管理所属事业、企业单位;指导有关教育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审计、统战、群团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177号 0392—3319560 投诉电话:0392—3326511 网站地址:www.hbedu.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