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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工作日上班)
添加时间:07-09-28 17:27:21来源:市人口计生委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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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可享受哪些待遇?

 

独生子女家庭是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

    1.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 增加产假;

    3. 在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就业、就医或健康检查方面给予优待;

    4. 在农村安排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方面的优待

    5.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适当减免义务工或者劳动积累,适当减免乡统筹款或者村提留款;

    6. 对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优待。

 

收养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按照《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登记。夫妻一方为外国人,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根据《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对象 :

  ①一对夫妻只生育 1个子女的 ;

  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 ,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

  ③独生子女死亡后 ,再生育 1个或依法收养 1个子女的 ;

  ④夫妻未生育 ,依法收养 1个子女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 :

    由夫妻双方申请 ,到所在单位 (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如实填写 ;

     ②经双方单位 (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核实 ,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 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不符合条件的 ,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并告知理由 ;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 ,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实施细则》 ,豫计生政字〔 200116号文件《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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