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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的通报
添加时间:08-03-25 11:50:36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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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政〔2008〕11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的通报

 

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 以服务 三农 为宗旨 , 切实履行职责 , 加大信贷投放,有力支持了鹤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新农村建设。全年各项贷款余额达到 25.04 亿元 , 比年初增加 7.28 亿元。累计投放粮棉收购贷款 17.23 亿元;投放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等新业务贷款余额达到 10.96 亿元,比年初增加 6.16 亿元;核销呆账 5116 万元,贷款存量、增量、质量均创建行以来新高。通过着力支持一批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推动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 ,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带动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 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 市政府决定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壁市分行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工作,为加快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建设 富裕、文明、和谐、生态 的新鹤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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