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鹤壁 政务公开 办事大厅 公众参与 百件实事 投资指南 网站导航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鹤政 >>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07-09-05 18:36:11来源:点击: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按照日常监管职责,结合食品安全事故实际开展工作。

    3.1.5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立即启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安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县(区)、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向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五)提供事故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

(六)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1.6   市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处置需要确定,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

(一)事故调查组

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出调查结论。

(二)事故处理组

负责依法组织协调县(区)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控制流通渠道,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三)医疗救治组

负责依据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四)案件查办组

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专家咨询组

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帮助分析事故产生原因以及事故造成的危害。

(六)综合组

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

(七)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负责事故现场检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

(八)信息发布组

负责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采取 适当方式 及时 发布信息。

3.2   县(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要立即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3.3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鹤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指导各县(区)制定、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4  

9 7 3 1 2 3 4 5 6 7 8 9 10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主办
E-mail:Webmaster
豫ICP备050103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