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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添加时间:07-09-05 18:36:11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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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I 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我省和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二)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 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四)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 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 2 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 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且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造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四)省人民 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市 2 个以上县(区),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区)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二)造成伤害人数 30 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三)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3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3.1.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事故处理 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 对事故( 级)应对、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必要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和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1.2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3.1.3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一)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三)发布事故重要信息;

(四)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 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五)向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3.1.4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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