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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添加时间:07-11-12 15:00:38来源:信息中心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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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政〔2007〕46号

鹤壁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林业生态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淇滨区政府等 6 个先进单位、李峰等 10 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生态”的新鹤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 6个)

淇滨区政府

浚县王庄乡政府

淇县黄洞乡政府

淇滨区金山办事处

鹤山区姬家山乡政府

淇滨区林业局

二、先进工作者( 10名)

    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郭朝蓝 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孙志杰 浚县卫贤镇党委书记

李培民 淇县森林消防队队长

陈东学 淇滨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翠凤 淇滨区大河涧乡党委书记

高代振 淇县裕丰果业公司总经理

陈福信 浚县善堂镇林场护林员

张改明 山城区鹿楼乡凉水井村村民

李文学 鹤山区鹤壁集乡大吕寨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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