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行政机关,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考录职位和人数 文秘人员2名,会计人员1名,经济管理人员1名,城市管理人员2名。 三、招考范围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任岗位工作,具备拟招录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国家计划内普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所报职位业务知识。报考城市管理职位的应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及相近专业(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绿化、道路桥梁、给排水、暖通、经济地理、工民建、市政管理、资源环境等);报考会计职位的须具备会计、审计、统计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5、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近两年均在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处分期的; 3、因犯错误还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用人单位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5年6月1日至15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二)报名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三楼综合办公室(淇滨大道167号)。0392—3311888。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每人限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单位介绍信(鹤煤集团、教育系统等所属单位的人员须加盖主管部门印章);200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证明及介绍信,报名费100元。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数与拟录用职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递减录用职位;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本职位不再招考,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不愿改报的退还考务费。 报考人员于6月25日—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每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内容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言语理解、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50%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带准考证、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折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察与录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录用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二)考核与政审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录用人数等额进行考核政审。考核项目、标准、办法按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豫人[1996]61号)规定执行。 (三)录用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按照职位录用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分别填写《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审批花名册(2份),连同人事档案、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体检表、考核材料等报市人事局审批。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公务员初任培训。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资格人员,原是在职的转入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非在职的回原地。 鹤 壁 市 人 事 局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5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