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鹤壁市消费者协会 关于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方案 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性,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章违法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特制定开展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题:“消费与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1.3·15前夕,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2.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共同开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题、专栏,公布市、县(区)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 3.3月15日在淇河路中段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1)市领导、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到宣传现场指导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现场接通两部受理投诉热线电话,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咨询。 (3)市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医药、卫生、建筑、建材、装修、信息通讯、汽车、农机等行业管理部门和有关监测检验职能单位,由一名主管领导带队以图版、真假商品对比鉴别(有专人负责讲解)、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一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及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同时,按照各自职能提供免费检测、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图板规格1.2*2.4)。 (4)各事业、企业单位以宣传3·15活动和本单位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服务措施、服务承诺为主,现场设置咨询、投诉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名优商品和服务质量展示,同时以悬挂横幅、彩球、张贴标语等形式,营造气氛,扩大影响。(图板规格1.2*2.4)。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本次活动秩序及车辆通行。 (6)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理占道经营。 (7)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组织好3·15期间的有关活动,特别要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 (8)各新闻媒体要做好3·15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要求: 1.本次活动为大型公益活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切实搞好今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3月15日上午8点30分前,各有关单位要到达淇河路中段,做好宣传咨询工作。 附件 3·15宣传口号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2.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6.积极贯彻《消法》,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利益。 7.共筑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8.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 9.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消费者利益。 10.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 11.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 12.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消费环境。 13.节约资源,珍爱环境。 14.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