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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会长答记者问
添加时间:06-03-13 10:50:2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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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局长 消费者协会会长牛天恩同志
就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答记者问

  问:中消协已经公布2006年的年主题为“消费与环境”,请问“消费与环境”到底有什么含义?尤其是这个“环境”,它是指社会环境呢,还是指自然环境?
  答:其实“消费”与“环境”都可以有多种解释和分类,如果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讲,那消费特指的应该是生活消费,就是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而这个环境,不仅指自然环境,还应当包括人为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与环境”的含义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利;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消费保护环境。


  问:理想的消费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在影响消费的诸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安全和和谐两大方面。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最基本的权利,而和谐则关系到消费的更高的境界,它不仅是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能否实现可持续消费的需要,和谐的核心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安全和和谐两个方面,以安全为基础,以和谐为更高的层面,它们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如何使这两者形成合力,共同作用于影响人类消费生活的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在消费领域,如何解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面对的课题。而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构建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环境。


  问:对于中消协来说,确定“消费与环境”为年主题,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答: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环境”确定为2006年的年主题,就是寄希望于通过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问:我市消费者协会3·15期间计划在全市开展哪些活动?
  答:我市消费者协会开展年主题活动已有9年,积累了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有些成功做法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肯定,年主题活动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产生了较大影响。今年我市消费者协会在继续发扬以往的良好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年主题活动模式,计划开展以下活动:(1)组织开展对全市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活动。(2)邀请市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传“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3)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同时开展以“消费与环境”为年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4)联合全市各级消费者组织,征集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等方面的典型投诉案例,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3·15活动期间通过大众媒体予以公开披露;对社会影响较大、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诉,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提供法律支持。(5)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共同开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题、专栏,公布市、县(区)消协的投诉电话,开展有奖答题活动。(6)发布消费警示,帮助消费者免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损害,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问: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我市消费者协会2006年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答: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我市消费者协会2006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月至3月份,特别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费者协会将采取印发有关宣传材料、组织召开座谈会、举办有关讲座和研讨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及社会各界全面深刻理解“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主要含义和内容,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安全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氛围。(2)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大力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向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宣传普及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负的责任以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市消费者协会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节约用粮、用水、用电、用油、用纸等系列消费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崇尚节俭,反对浪费,保护环境资源,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同时,还将在农村组织开展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等消费教育活动,避免不恰当施用化肥、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土地板结等不良后果。(3)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行动、家用电器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比较试验行动以及旅游服务消费体察等社会监督行动。通过对上述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社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产品安全标准、节能标准和环保标准。(4)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向行政部门移送,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多种措施解决。对案情严重,可能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案件,向有关行政部门及时进行反映、查询。(5)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避免消费者遭受劣质商品和服务的损害。(6)配合上级消协,组织开展安全、节能、环保消费产品评比、推荐活动。评比、推荐出一批安全、节能、环保消费产品,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自主创新,为消费者和社会提供更多的安全、节能、环保消费产品,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Page]
“消费与环境”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际的需要,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深入。我们一定要将“消费与环境”的年主题落到实处,提升消费者协会工作水平,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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