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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注册登记
添加时间:07-09-30 15:47:22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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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的,到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

  二、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三)非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须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残疾人证、合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检验车辆无误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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