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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医疗文书 规范执业行为
添加时间:08-08-21 09:45:04来源:卫生局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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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为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督并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今后,我市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都必须按该中心制作的统一表格进行登记。

  据该中心周科长介绍,我市辖区内的个体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不按规定收集、储存、处置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登记本、消毒\灭菌登记本混乱和漏登、缺项等问题。个体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亟待规范,医疗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情况,市卫生监督中心依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作、打印了统一格式的“医疗机构消毒\灭菌登记表”、“医疗废物处置登记表”表样和登记本封面120余份,发放给辖区内40余家城区个体诊所及60余家村卫生所(室),并现场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的规范化操作与登记。

  “今后,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都必须按该中心制作的统一表格进行登记。这将有利于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的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依法执业。”该中心周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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